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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大地感觉孤独

 子衿风语 2018-09-24
作者:子衿

最近一有闲就看梭罗(不是罗梭)的《瓦尔登湖》。由于很少有大段空闲时间,所以一次只能看上几行字几句话,因此看书的速度极慢。虽然阅读进展缓慢,但是他对大自然的观察和感受、他的思想和观点,对我还是很有魔力,所以渐渐地被他营造的时空和思路团团围住,于是感觉自己很像个虫子在他的思茧里缓慢爬行。

书结尾在这样的一个故事中,说一个农夫家有一张60年前用苹果树木板做的旧桌子,里面有一颗在更早前就下在活树中的虫卵,大概是受到一个温热茶壶的孵育,有一天突然孵化了。又花了一两周时间向外咬破桌子,终于,那只强壮而美丽的虫子在几十年后爬了出来。

我想他用这个故事来说明多少美丽的生命被枯死沉闷的社会生活深埋,但是就是有一些会最终突围,最终打开翅膀来享受夏日阳光。而我大概也受了这个暗喻的影响,在周末午后看完全书之后,觉得自己也很有破茧而出的冲动,所以要来说说这本《瓦尔登湖》。

梭罗是19世纪独树一帜的散文家、思想家,大概也可以算诗人或哲学家。

他出生于1817年,从小便受过良好的系统教育,并在1837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后他任教并接管了康科德学院。可他天生是如此热爱大自然,热爱自由,以致他藐视一切社会成规,甚至蔑视学校,让他看起来像个十足的粗鲁的原始人,和同时代的人格格不入。

1841年为了让自己有更多闲暇来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梭罗关闭了康科德学院。

1845年,他在瓦尔登湖畔自己修建了一间小木屋,从此隐居林间、湖边两年,只和日月、花草、树木、虫鱼为伴,写成《瓦尔登湖》。《瓦尔登湖》是一本散文集,就是描述他在瓦尔登湖生活的情况。

19世纪中期,是一个火车刚热的年代,被梭罗认为那是一个极其物质化的世界。于是梭罗反其道而行之,他致力于将物质生活极简化。现在也常听人讲极简主义,但我们讲的极简主义和他的极简恐怕还是有很大的距离。我们的一些所谓的极简,比如要买一个没有花纹的碗,要逛好几个商店最终才买到一个,然后心满意足地坐在沙发里安慰自己说自己向极简主义前进了一步。但是梭罗的极简主义就是根本不用碗。他的极简主义是基本上摒弃了所有的物质享受。最为了不起的是,他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他是个极简主义的伟大的行动家和实践家。

他对物质的要求仅在于满足于人体的基本需要,比如温暖,不挨饿,有个安身之所。隐居瓦尔登湖之初,他拆了一所旧农居,用了一些旧材料,自己调了泥灰,给自己造了间屋子,一间将客厅、餐厅、卧室合为一体的简陋的屋子,但是能遮风避雨,这就让梭罗称心满意了。屋里所有物件都被钉子挂在墙上,一目了然,他认为这样很简单明了,在需要用那些东西的时候一下子就可以找到。

对于食物,除了他自己种植土豆,甜玉米和豌豆,自己捕鱼和偶尔杀生之外,他有一份明确记载的食物购置清单。一年内里面里仅有14种食物,包括米,糖浆,玉米粉,猪肉,面粉,糖盐等等。到最后他认为没有盐的食物也很可口。

关于穿的衣服,他也简单到仅用来保暖和避体。他让裁缝去做衣服,裁缝跟他说他要的款式时下的人都不穿了。这让他很惊讶,他不明白时下的人为什么会影响到他的衣服款式,他惊讶于裁缝除了测量他的体型,为什么就不丈量他的性格?大家为什么都只看重外在,根本不注重内心呢?说到这里,我想起大家说的门当户对。两个人要般配,除了外在条件,我们是否还要衡量他们的内在是否般配?就是他们的爱好和价值观是否在一个层面上?

关于旅行,就更简单了,他从来都是徒步,除非从此地到彼地过程中没有任何他感兴趣的东西,他才会偶然搭一搭火车。

他对物质的欲望如此之小,因此他可以把物质生活维持到如此基础的程度!既然物质生活如此简单,那就让他根本不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工作。所以他只接受做些短期零工,赚到可以维持他一小段时间内基本生活的费用,他就不干了。

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很适合他来讲。说一个渔夫大清早捕了一天够吃的鱼,就晒网休息了。一个商人觉得他这样做不明智,就建议他要多捕鱼,然后购置更多渔船捕更多鱼,渔夫问那是为什么呢,商人说那样赚很多钱后就可以天天晒太阳,享受生活了,渔夫诧异了:那和我现在有什么两样?我现在就已经在享受生活了呀。

就是,不用很多财富就能享受的生活为什么要等到囤积过多的财富之后再来享受呢?怎么可以舍近而求远呢?这正是梭罗的思想和逻辑。

但是,这听起来很不上进,是,根本就不上进么!爱默生都为此觉得可惜,他可惜如此智慧的梭罗只是做了采浆果远足队的首领,而没有为整个美国出谋划策。

关于这点,说真的,我都觉得梭罗有点那个。看他的文字,我以为他会喜欢闲云野鹤的庄子,可奇怪的是他倒是喜欢孔子。他在文中多次引用《论语》,什么“德不孤,必有邻”,什么“匹夫不可夺志”,但是他理解的志只是整天关在他的小阁楼,独自思想。他喜欢孔子的很多修身信条,但是我认为恐怕还是由于语言隔阂吧,他没有真正理解孔子。孔子修身是要用来平天下的,可不是像他一样只是在小楼听一夜西风。


相反地,更有趣的是我们这位博学的蔑视豪宅和盛宴的梭罗蹲在棚屋里,发现了一个真理:越是体力活动减少,对食物的需求也会减少。他结论道只有拼命劳动的人才常常觉得饿,才每顿都要吃很多,这样他们就必须更努力工作。

我们类推一下,如果你的房子越大,就需要更多的家具来填充,家具越多呢,房子就不够大了,就要更努力工作来买更大的房子。欲望也如此,欲望在了,你要填充,越填充呢,欲望就越大,所以你必须为了填充欲望而成天团团转。你看,梭罗早就看出来了:这是一个无望的死扣!

梭罗就是这样对物质的欲望极小,所以他就有了大量的闲暇,他差不多是康科德地区最没钱,但是最有闲的人,任何时候说要去远足,他都可以马上出发,而且不用带任何行李,当然也没有任何行李可带。

那么,他有了那么多闲暇,来做什么呢?

大概来说,早上的时间他通常来看书。上午呢耕种他的土地。然后,便全身心地投入大自然。他先去瓦尔登湖洗个澡;再在林间、湖畔独步几个小时,观察观察树林中的树、草、昆虫、飞鸟;研究研究瓦尔登湖的水、鱼、冰和湖底。不同的季节、不同的天气、一天的不同时段,大自然都会呈现出不同的姿态,他就是那个有心人,一一加以体会和记录。他对大自然的了解已经到了对每一种花在几号会开花都了如指掌的程度。爱默生说任何时候梭罗在林间睡醒来,他只要看看周围的花草和天空,他都可以告诉你当前是什么季节,而且当前是几点钟光景。他对瓦尔登湖区的了解就是这般细微和精准,超过一个勘测队,一个资料库。

也许你会好奇,一个如此纯粹的大自然的赤子,他笔下的大自然会是什么样子?

他说春天的草叶,“像长长的绿带,从草地上流入夏天”。

他看到的蓝鸟“把天空背在背上”。

春天来得时候,湖上的冰会开裂,他描述说:“那惊人的隆隆声像打炮一样响,似乎它的冰镣从头到尾被撕裂了”。

他说“大地充满了生机,最大的湖也像管中的水银球,对大气的变化非常敏感。”

他看到雏鸟“静静地平平地蜷伏着,时常把头藏到叶子底下,只留心听着母亲从远处发来的指示。”

他确信“地球还在襁褓之中,到处伸出婴儿的手指。”

他的描绘很生动很有活力吧?是的,整篇的《瓦尔登湖》,就是那么纯粹地描写了自然和他的思想。纯粹到几乎单调。最具有故事性的描述是关于一次他亲睹的蚂蚁大战。他花了差不多半天时间来观测红蚂蚁和黑蚂蚁的战争,最后还把一片木屑带回家,那木屑上有三只蚂蚁还正在战争中。他把木屑罩在一个玻璃杯下面,用显微镜观察蚂蚁的战斗。最后他写下了这几个蚂蚁的战斗的过程,写得英勇惨烈,荡气回肠,和美国独立战争有得一比。但是他并不悲悯战死的蚂蚁,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都有它的道理,因为他了解大自然太深太透!

梭罗在自然界中看到美不胜收的天然的景色,听到美不胜收的天赖的音乐,这就是他毕生所求了吗?当然不是,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将这些外在的天然原料吸收之后,转化为他心灵的养分,让他的内心充盈而富足。他的内部世界富有到根本不需要任何陪伴,一人,一心便是一世界,完美无缺。所以他从不觉得孤独,从不需要朋友。相反地,他认为孤独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和别人在一起,甚至和最要好的友伴在一起,很快就令他感到厌烦,感到浪费精力。他出去置身于人群中,多半觉得比呆在自己的室内更孤独。

很少听人如此高调地歌颂孤独,是不是?想起梭罗在写春天时,写到一种看起来像鹰的在高空自由飞翔的空灵的灰背鸟,说:看起来,它在宇宙中没有伙伴-独自在那里运动,除了它嬉戏的早晨和天空之外,不需要任何人作伴。它其实并不孤独,可是它使下面的大地感到孤独。看到了没有?他让看他的人感到了孤独!让大地感到孤独!

这种毫无芥蒂的和大自然的相处,除了享受孤独之外,另外一个好处也许就是他说的:会让人善良。因为空气如此清新,春光如此和煦,怎么不让任何人都心生柔情?他说:在一个春光宜人的早晨,阳光如此灿烂,所有人的罪恶都得到宽恕,最坏的罪人也会回头。宁静有益的气息让人类返回善良。

你信吗?我信!

梭罗也高调地以为他自己的富有,心灵的富有,还是听他自己来讲:

“一个诗人不拥有农场,在欣赏了农场上最珍贵的部分以后便离去。粗鲁的农夫认为他不过拿到几个野苹果。诗人把农场入诗,农场的主人却经过许多个年头还不知道。须知这诗歌是一道最美妙的无形的篱笆,诗人把农场几乎全围起来,挤出它的奶汁,得到了全部的乳脂,留给农场主的只是脱脂奶。”

所以,他虽然没有农场,但是他的眼睛收割了农场的所有美景,把它们变成诗意留在心里,然后写下诗歌,用这些诗歌做成了篱笆,隔绝了外人,让他自己成了他诗意农场的农场主。而让看似物质富有的农场主只拥有荒芜的农场的空架子。

你信吗?我又信!

了不起的梭罗,在我的心里他就是那只自由的灰背鸟,在天空中无牵无挂地孤独飞翔,他让他脚下的大地感觉孤独!

 

本文摘自子衿散文集《和山楂树一起变老》,由北方文艺出版社出版。

谢谢你陪伴子衿的瓦尔登湖时光!

谢谢你阅读本期诗刊!

《史记》之伯夷列传

子衿 子衿将将 2017-03-12

《史记》之伯夷列传

子衿

《史记》编写得真不赖。看了才知道司马迁到底有多么了不起。刚好翻到《伯夷列传》,差不多就是不食周粟的故事。觉得有几句话要说。

不食周粟的故事简单来说就是两兄弟一个叫伯夷、一个叫叔齐的,因为周武王灭掉了他们的故国,他们觉得周朝不仁不义,所以不吃周朝的粮食,就饿死了。

从古到今,大家都称赞他们的气节,夸他们成就了一段宁死不辱、忠诚坚定的佳话。

子衿在看完全文之后,倒觉得很不以为然。慎重起见,我将原文摘录下来。

《史记·伯夷列传》节选

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曰:“盍往归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义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且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

读古文有点累,我来翻成白话吧。

话说当时商纣王有几个附属国,孤竹国是其中之一。伯夷、叔齐是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是老大,叔齐是老三。孤竹君希望(大概留了遗言)将君位禅让给老三叔齐。等到父亲死后,叔齐觉得伯夷是长兄,按照传统伦理,君位要让给伯夷。但是伯夷又那里肯,怎么可以违背父命呢?于是,伯夷就逃走了。叔齐就想了:我也是君子啊,我怎么可以篡夺哥哥的君位呢,你走我也走。所以叔齐也逃了。然后国人就立了老二做了国君。

伯夷和叔齐听说西伯姬昌敬重老人,就投奔西伯而去。后来西伯死了,他的儿子武王继位,要征讨商纣。他们听说后,拦在周武王马车前苦谏。但是周武王怎么会听他们的,还是灭了商纣王,让天下归周。伯夷、叔齐以之为耻,便隐居在首阳山并且不食周粟。最后饿死。

这就是不食周粟的典故。

看完了,我就有一个疑惑:伯夷叔齐这么有品行的人,为何不把力气放在强大自己的国家上呢?就是为什么不在他们自己的国家被周武王灭掉之前先强大了他们自己的国家呢?

他们怎么可以不先为国家之大义着想,而为了维护个人的小美德而置大义于不顾呢?

结果谦让来谦让去,还逃走了,而情愿让一个无能的兄弟袭了了君位。等国家被灭了之后,再来不食周粟,为时晚矣!

同样地,《史记》里也有伍子胥列传。伍子胥和伯夷、叔齐相差远矣。人家伍子胥的父亲被楚王杀了,他可没有绝食,而是为了替父报仇,忍辱负重,抛弃小义而最终报了大仇。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来说说被人欺负之后的几种通常的反应和做法。简单讲来有这样几种:

第一种:你这个人欺负我,我就不好你和了,我和你马上断交。这是一种你一拳来我一脚去的简单操作。我小时候经常干这种事。

第二种:是第一种的进一层。大概是:你欺负我,我就恨你,我不光自己恨,还呼吁更多的人一并去恨,叫群起而攻之。搞文宣的通常干这事。

第三种:你害我,我害你,你杀我父亲,我就杀你。这是伍子胥的做法。

第四种,就更近一步,就是:我恨你,但我去杀你的孩子,毁你心爱之物。黑社会就这么干。

最极端呢,是我恨你政府,但是我杀你的一群百姓,恐怖分子就是这么干。

这几种做法,综合来看,都是在向外、向对方寻找解气的出路。那么还有别的方法吗?当然有,这些反应就有点不同,他们不向外、向对方发泄,他们向内去寻求出路。

第一种就是自强型,他着重于自身建设,发奋图强。你的东西不给我吃,我自己做好吃的。你的东西不给我用,我自己做好用的。你欺负我,我不同你罗嗦,只锻炼自己的筋骨。等某天你再欺负我,我揍你,然后等你来巴结我。越王勾践不知道算不算这一类。他好像做的更隐蔽了些。

还有一种是自毁型的,就是你欺负我,我气死了,我想死的心都有了。所以我绝食了,饿死算了。我气死了,自己自杀算了。

受欺负之后的态度和方法我大概想到上述的这么多种,不同的人都各取所需罢了。说了这么多,好像我很懂些什么一样。其实,我懂什么呢,不过才看了两页《史记》。

在传记之后,有两段司马迁的评论,我觉得也有意思。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绝。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

这段说什么呢,大概就是:谁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呢?明明伯夷叔齐那么仁义,却被饿死。而盗跖干尽了坏事,却得以寿终。天下不公平的事情那么多,对错是非要怎么区分啊?

看,司马迁思考问题已经如此有批判性,了不起!

还有一段也有趣:

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亦各从其志也。故曰:“富贵如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举世混浊,清士乃见,岂以其重若彼,其轻若此哉?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贾子曰:“贪夫徇财,烈士徇名,夸者死权,众庶冯生。”同明相照同类相求。“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伯夷叔齐虽贤,得夫子而名益彰;颜渊虽笃学,附骥尾而行益显。岩穴之士趋舍有时,若此类名湮灭而不称,悲夫。闾巷之人,欲砥行立名者,非附青云之士,恶能施于后世哉!

我把和伯夷相关的司马迁的评论大概翻一下:当全世界都浑浊的时候,品行高洁的人才会显露出来。难道是因为他们把品德看得太重,或将富贵看得太轻吗?伯夷叔齐虽是贤士,如果没有夫子的赞美,恐怕不会名留千古。所以普通百姓,如想扬名立万,不依靠一些成功人士的帮助,大概很难留名于世间!

一个普通人的功名原来除了自身努力,还要成功人士的帮助啊!司马迁看问题原来已经如此深刻!

伯夷列传看完了,我也读完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这固然是有益的。但有一点似乎更重要,就是我们对待传统观念的态度。司马迁的功绩我想不光是编写了大量史料,而最难能可贵的,应该是他在《史记》里看待历史的批判性的态度!

爱情勇士

子衿 子衿将将 2016-12-13

-《霍乱时期的爱情》

子衿

 

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拿起过两次,但是每次都是只看了一个开头就放下不想看了,因为实在是无法欣赏加西亚描绘的那个光怪离奇的臆想世界。就好像看到一地迸裂的脑浆,有人把它绘声绘色地描绘成一个色彩王国,无论描绘得多么精彩,我就是无法接受一样。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缘,我看了加西亚的另外一本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一下子便吸引了我,而且因为着迷,很快就读完。在看《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前,我刚看完村上春树的《海边的卡夫卡》。所以很自然就拿来比。相比之下,村上春树的思想性和文学性就差得太远了。很多人都认为村上春树应该拿诺奖,但我却不认为。但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拿1982年的诺奖,就让我心服口服。

看《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会想到昆德拉。因为他们的小说有很多异曲同工之处。他们同样的幽默和深刻,对人性的体察和刻画都入木三分,又毫不留情面。但是加西亚的文字,在夸张的地方更夸张,细致的地方更细致。所以加西亚的小说也就更具感染力。

这些都是题外话。还是回到《霍乱时期的爱情》,看看这本书到底是讲什么的。

故事大概是说一个痴情的男孩阿里萨在17岁时爱上了一个叫费尔米纳的13岁的女孩子,他们花了两年的时间互通情书,而后在信中私下决定结婚。费尔米纳的父亲发现后千方百计地阻挠。为将他们分开,他送女儿远走他乡。后来费尔米纳回来。在一个集市中,她看到阿里萨竟是那么一副猥琐模样,原来的爱情幻想突然间彻底破灭了,她果断地断绝了和阿里萨的关系,那时候阿里萨二十二岁。虽然追求失败了,但他仍然用以后的五十四年的时间保持单身,单方面地一如既往地爱她。最后在他76岁的时候,费尔米纳的丈夫意外死亡,阿里萨再次追求费尔米纳,终于得到了72岁的费尔米纳的爱情。

一个男人花了五十九年追求一个女人!你会不会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加西亚就是写了这么一个爱情故事。时间跨度那么长,大概是虚构,但情节不完全虚构。加西亚的父亲就是靠不断地写情书,几年后得到了他母亲的爱。他自己也在大学期间爱上一个14岁的女孩子,等她长大后,他们结婚。所以对于爱情的态度,他是坚定的。

这本书阐述的道理是多元的,它给我们打开了很多窗口。你可以看到他对人生、爱情、年龄和死亡的种种思考。就像《少年派》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小说有太多的议题可以拿来谈论。

如果能够从这些好书中看懂一个道理,就足以安慰自己了。所以对这本书也一样,我不妨试试也来写那么一点。

按照阿里萨一个情妇的观点,爱情分为两种:腰部以上和腰部以下的,也就是精神的爱和肉体的爱。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情是腰部以上的。因为在59年的追求历史中,他都没见过她几次,他们手都没握过,更不要说任何其他肢体接触。

阿里萨不过是去费尔米纳家送封电报,然后看见她在窗口读书,她又不过抬头瞥了他一眼。但这惊鸿一瞥就造就了他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传奇。从那一见钟情之后,他就天天跟踪她,每天坐在她必经的路旁的长椅上,假装读书。为了看到她,他也去参加她每个星期天会参加的弥撒。

他的第一封情书一共写了七十页长,夸张吗?夸张!主要意思是:他将忠贞不贰,永远爱她。在等她第一封回信期间,他又吐又泻,大家以为他得了霍乱,结果他得的是一种和霍乱病的症状完全一样的相思病。

他是如此迷恋她,以至于当他发现栀子花的味道和她身上的气味相同,他就开始大量吃栀子花,最后还一口一口喝完了一整瓶花露水,结果他的呕吐物都是带花香的。夸张吗?很夸张!

在三周后,她回信。他边吃玫瑰花边读完她的回信。接着,他马上又写第二封信。然后,他们开始了两年的情书之恋。

他们没有机会单独见面和谈话,所以唯有靠写信寄托相思。他们每天写一封,有时一天两封,互相把信放到一个商量好了的地方。

他还在晚上为她拉小夜曲,他也为她谱曲。为了使她在卧室听到小夜曲,他在月夜精心选择每个演奏的地方。他也学会了辨别和利用风向,确保让风传送他的乐曲到达该去的地方。

他们用通信的方式热恋两年后,他在信中提出结婚的建议,费尔米纳有点不知所措,这么大的事,16岁的她怎么决定呀?所以,她推托了半年,被他逼得无奈,最后答复说:好吧,如果您答应不让我吃苦头,我就跟您结婚。可爱吗?可爱!

但是那时候,他们的关系被费尔米纳的父亲发现了。他父亲一心想让女儿嫁入豪门,一个电报员当然不是他要为女儿找的如意郎君。所以他送女儿去了远方的亲戚家,以隔断他们之间的联系。但是她一到亲戚家,表姐便私下告诉她有十一封电报在等她。而且这期间,阿里萨为了让费尔米纳过好日子,开始了深海打捞沉船财宝的行动。财宝当然是没有捞到,但是他为了爱情可谓费尽心机。

之后,父亲以为费尔米纳已经忘了阿里萨,就让她返回家园,而且将家里的钥匙一整套地交给了费尔米纳,让她当家。阿里萨知道费尔米纳回来的消息去码头接她,但是因为大雨他没有接到她。第二天早上,他魂不守舍地在街上琢磨怎么去找她的时候,猛然地看到了不远处的费尔米纳。他就一路尾随她。她无意中走进一个不太正经的集市,东买西买,他忍不住在后面阻止她。这时她回头,看见了尾随她的阿里萨。他“冷若冰霜的眼睛、一张苍白的脸,两片因胆怯而咬紧了的嘴唇”,这副懦弱的样子哪里有半点她心目中的男人的样子?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自己居然花了三年时间让这个猥琐的男人占据芳心。于是她心中的爱意立刻烟消云散。然后,她当场斩钉截铁地跟他说:忘了吧。从此她拒绝见他,也退回所有他给她的信件。

突然的失恋,自然让阿里萨痛不欲生。于是他听从母亲的劝解,决定远离这座城市到外地去。在去外地的途中,他还是无时无刻地思念费尔米纳,结果又大病一场,像又一次得了霍乱。于是他再度回来,发誓永远生活在她生活的城市。

两年后费尔米纳结婚了,和一个富家公子,一个法国学医回来的医生结婚。费尔米纳和医生共同生活了50年,在外人看来,他们幸福美满。

这个50年,对阿里萨来说,生活得可真不容易因为他对费尔米纳的爱忠贞不渝。为了能最后得到费尔米纳的爱,他给自己的生活做了周密的安排。

首先他要求自己事业成功,这样才能配得上费尔米纳,同时也要为她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于是他从一个运输公司的写字员、清洁工开始,最后爬到公司董事长的高位。

其次,为了摆脱对费尔米纳的过度思念,他不断地大量地追求女人。他用肉体之欢来麻痹对费尔米纳的精神之恋。在五十年中,他把他较长的恋情都做了一个记录。最后他拥有了二十五个本子,里面有六百二十二条较长恋情的记录,这还不包括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这样粗略算起来,在50年中,他平均每一个月结交一个女人。不过按照他的说法,这根本不是不忠,而是因为太爱费尔米纳了。因为只有在别的女人的怀抱中他才能暂时忘记费尔米纳,他才能活下来。他坚信对于费尔米纳来说,他仍旧是处男,因为他爱她至死不渝,而且任何一个其他女人都只能让他更思念她。

另外,为了最后能得到费尔米纳的爱情,他必须保持健康。他暗暗祈祷费尔米纳的医生老公先死去,只有她老公死掉了,他才有机会。所以他不能比医生短命。而且他也不能比费尔米纳先死,要不然怎么可能陪她终老呢。

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最后,果然是医生先死了。医生噩耗那天,他的生命之灯再度燃起,他开始第二度追求费尔米纳。那时候费尔米纳72岁,他76岁。对费尔米纳的追求,他依然从写信开始。但那时候他已经成熟了,他不再写情书,而是写了很多人生感悟,给费尔米纳空虚悲痛的守寡生活以极大的精神鼓励。这让他的信成为费尔米纳生活中一个不可少的部分。慢慢地,如果收不到他的信,她会感到忐忑不安。

接下来他恳求去拜访她,她欣然接受。然后每天的拜访成了费尔米纳生活的一部分,见不到他,她会觉得想他。他就在她心中又前进了一步。

再后来他鼓励她去旅行。他早就让他的船公司在游轮上造了一个豪华舱位。因为他相信他最终会和费尔米纳一起做蜜月旅行。最后,他们真的成行了。在船上,她主动地寻找他的手。为了让他们的蜜月没人打扰,他让游船挂上了霍乱的标志,就是除了他们,这艘船不接载任何旅客,于是就他们两个和船长 ,漂流在一条爱的河流之上。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这本书里,绝不只是写了这一个爱情故事。他在阿里萨为爱情长跑的半个世纪里,还写了好多种的爱情。

除了他和他的一个同事之间的爱之外,其他的都算是肉体上的爱了。

阿里萨的童贞是在他被费尔米纳无情拒绝后,在离乡出走的船上被一个不知名的女人在黑暗中夺走的。他连那个女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只记得了那个船舱,然后对从里面走出来的两个女子加以猜测。

他的第一个正式情人是一个寡妇,是他的母亲怕他太过思念费尔米纳,而安排他们住一起。当晚他就被勾引了。然后他开始了解一点女人。

之后他结交了一个又一个的有夫之妇、寡妇或妓女。

他的最后一个情人是他在74岁的时候监护的一个14岁的少女。他迷恋她青春的身体。她居然也爱上他,后来当她知道阿里萨爱的是费尔米纳还因此自杀了。

不想赘述他更多的情人,反正对于所有这些女人,他只有肉欲。他尝遍了和别的女人的肉体之欢爱就是为了捍卫对费尔米纳的精神之恋。这是他的逻辑。将肉体之爱和精神之爱分离,是他看待爱情的态度。

阿里萨说得很铿锵有力的一句话是:我唯一感兴趣的就是爱。那么什么才是他的爱?是花59年去追求一个女人还是每一个月去追一个女人?还是两者并行不悖?

在阿里萨所有这些或长或短、或终身或阶段性的,或精神或肉体的爱情,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的很多方面。

我们其实无法描绘爱情本身,我们只能描绘爱的欲望、爱的感觉和爱的行动。爱欲是想要在你身旁,陪伴你,占有你……欲望的产生一部分是天性,还有另外一部分是因为我们对爱的美好想象,那是一幅天堂般的无法抗拒的美好画面。这种欲望驱使我们展开对爱的追求,并在追求过程中得到奇妙的爱情体验。

加西亚对阿里萨漫漫爱情长旅中的爱情欲望、爱情感受和爱情行动的描写是极度细致的,当然也是夸张和幽默的。阿里萨的爱情发生在霍乱时期,但是他又何尝不是得了一种类似霍乱的爱情病?我们可以称他为爱情霍乱。我想这个概念可以很生动地用来解释他的爱情体验。

在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中,我们看到爱情病人的典型特征。比如魂不守舍和对对方的极度关注。他像一朵向日葵一般地全身心地朝向他的爱情太阳投靠。他感觉心跳、紧张、口干舌燥、头痛腹泻。他觉得羞涩,嫉妒,觉得思念……看到她的身影让他满足,闻到类似她气味的花香给他安慰,听到任何关于她的消息让他驻足……

他的爱的行动是天天为她写诗、天天给她写信、天天去她经过的地方等看她一眼、去吃花瓣、去喝花露水、为她去墓地拉琴、去海底打捞沉船、为她去做清洁工,去努力工作……

记得黄舒骏写过一首歌,叫《爱情症候群》,歌词大概是:一般发病后的初期反应会开始改变一些生活习性。洗澡洗得特别干净,刷牙刷得特别用力,半夜突然爬起来弹钢琴,女人突然改变发型,男人开始每天练哑铃……就有异曲同工之妙。

爱情是一种霍乱病,但本身它又是一副良药,这就像吸毒者和毒品的关系。我们的爱欲就是吸毒者的吸毒欲,为了毒品带给我们的神奇感觉,我们千方百计要去得到毒品。

既然是毒品,在服用之后就会给患者带有一定程度的药物迷幻作用,就是会给患者带来美妙的吸毒感受。这其实不是毒品本身有多好,而是毒品带给你的感觉有多飘渺。爱情也一样,可能不是爱的那个人真有多好,而是我们把爱的美好放到Ta身上,于是成了Ta有多妙。

当爱的感觉一旦找到一个实体,我们就宣布说我们爱上了Ta。就像阿里萨爱上费尔米纳,他到底了解她多少呢?面都没见上几次,手都没牵过。但这不重要,阿里萨的想象力有多丰富,他的费尔米纳就有多美妙。得了爱情病的人都是一个编织爱情花环的好手,花环编得好看,其实戴在谁的头上都不会太难看。

费尔米纳对阿里萨的爱也可以印证这个道理。她一直以为自己爱阿里萨。三年中她把少女的爱情想象全部放到了阿里萨身上。她爱上了爱这种感觉,阿里萨成为她的爱欲的栖身之所。

接下来,有趣而又让人惊呆的事情来了。当她在集市中转身,看到身后那个猥亵样貌的真实的他之后,花了三年营造的爱的海市蜃楼瞬间分崩瓦解了。她觉得自己太傻冒了,居然给这种人许诺芳心。非他不嫁的爱情却是如此虚幻和不堪一击。所谓的爱有时就只是一个被错放的感觉,一种错觉而已。

爱情还有一种特征就是它的自然衰退。当初如疵如狂爱着的一个人,多年之后为什么没有感觉了呢?到最后,两人在一起不过是一种责任和亲情。最让人唏嘘的恰恰就是这个,就是爱情到了最后成了亲情。到了这个时期,爱情其实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了,因为爱情包含的欲望元素和追求元素不复存在了。

通常的人,到了这个时候差不多也老了,爱欲也消退了,也追求不动了,所以就凑合凑合吧,眼前的残余药末子能吸一口就吸一口吧。

然而,却不是任何人都愿意将就的。就说我们的阿里萨,他就不。阿里萨就是不断地追女人。他必须要追求,追求爱的激动人心的那个时刻。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提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面的主人公托马斯也是一个爱欲强盛的爱情战士。他必须不断地和不同女人发生肉体关系才能安静下来。让他只守着特里莎一个人是万万做不到的。他也可以用几本笔记本来记录他的艳遇。

也许你会问,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情为何终身不消退?是的,阿里萨追求费尔米纳就整整用了57年,这57年中,他从未改变对她的爱。但是这里的前提是他其实从来没有追到过费尔米纳,他一直没有能吸到她一口。得不到的东西是最有魔力的东西,她于是成了他的目标,他就一直行走在一条追求她的路上。

所以,又回到了我前面的观点:爱的本质就是在爱欲驱使下的对爱的追求!

对于别的女人,阿里萨太容易得到了,有时候只是一个眼神他就能让她们和他上床。爱欲一旦让他得到满足,于是他又萌生新的爱欲,于是他又去追求下一个情人。这无数的阶段性的肉体之爱连接了他被费尔米纳抛弃又渴望她的54年的日日夜夜。

费尔米纳不同,在她刚要投入他的怀抱之际,她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所以他从没有得到过她,连手都没握到过。所以他对她的爱欲一直存在,这驱使他一直地追求她。

阿里萨是一个爱欲强盛的勇士,他一直在一条追爱的路上策马扬鞭。

加西亚厉害的地方是他让我们不但看到了爱的短途之旅,比如阿里萨众多的露水之爱。他也让我们看到了爱的长途之旅,比如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终身之爱。

阿里萨说:我唯一感兴趣的就是爱。其实更精确地来说:我唯一感兴趣的就是对爱的追求。阿里萨是一个船长的私生子。这个船长父亲临终前有过一句话: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而他的儿子阿里萨便接起了衣钵。

那么,什么东西可以让我们对爱的追求停顿?是霍乱,是疾病?还是年龄,是死亡?

加西亚给了我们一个很精彩的结尾,也是一个很精彩的爱情宣言:我们的爱情可以超越疾病,超越死亡。

加西亚让阿里萨在76岁的时候,带着他追求了一生的女人,坐上豪华邮轮。让他的邮轮挂上标志霍乱的黄旗,让阿里萨坚定地对船长发布命令:“我们走,一直走,一直走。”船长看了看费尔米纳睫毛上初霜般的闪光,然后看了看阿里萨,看到了他不可战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

船长问:我们究竟要走到什么时候?

阿里萨说:“一生一世。”这是他从被费尔米纳拒绝之后那天开始整整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一直在准备的答案。

我们看到的最终的画面是:阿里萨的游船升起霍乱的黄旗,航行在一条无法靠岸的爱情的河流之上。爱情勇士阿里萨牵着他追求了一生的女人的手,站在船头,白发苍苍,他对爱的追求至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