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端庄的秘密—-子衿

子衿 子衿将将 2016-04-24

 

突然端庄的秘密

 

子衿

 

有好友跟我提起农民诗人余秀华。一开始我是觉得很不以为然的,因为我带着跟很多读者一样的秘密成见,就是:好诗人要么死了,要么还没出生。总而言之都不在当下。更何况她是农民,据说还曾脑瘫。

第二次再有好友跟我提起时,心里就觉得非常非常好奇了:余秀华到底是个怎样的农民,写些什么东西,把那么些没心没肺的人都说动了?

于是我去摆渡了一下。看到一个标题“脑瘫农村女诗人余秀华网络爆红”,在文章末了,第一次看到了她的一首诗《那些秘密突然端庄》:

关于你的生日,爱人,如同苹果的一个秘密
这个唯一的日子,你依旧打开秋风,波澜不惊
我的叙述一次次被打断,词汇干涩,眼泪盲目而不确切
把命运交给夜风,也就交给了你
日子还悠长呢,说到绝望有多少矫情
哦,你曾经给过我最薄最小的翅膀
嗯,我就飞成一只蜜蜂吧,多累,或死在路上
也是一肚子甜蜜
我想象你点燃的烛火。但是恳请你省略我的想象
我已经远远落在第一现场后面
我看见的是横店村过于明媚的阳光,和落在伤口边的菊花
这些,羞于为礼
原谅我又一次无端停顿。你不会意外
那么,一口气吹熄所有的蜡烛
我的忧伤,绝望,愤怒加上一个词汇就成为美
摇晃着。这一天突然地端庄

 

看完我是有些呆掉的。

这首诗,初读一遍,好像什么都没有看懂,只让我满脑子的画面:夜色中一扇打开的窗户,一朵低垂的矢车菊,一只蜜蜂,一支蜡烛,一缕蜡烛吹灭过后的余烟……这些物件都曾经感动过我,而且我都曾经特意拍过它们。我太过熟悉它们了,在读诗的那一刻它们却一一呈现在眼前。

再读一遍的时候,我在想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在一段文字里,到底是要讲什么?于是我慢慢地猜:写诗的那天是她的生日吧?在那天她在同什么人倾诉什么吧?还哭了吧?她一定是觉得这日子太累,可是她也曾有过小小甜蜜的过往吧?然后她被掉队了,然后她把这些忧伤写下来,写完之后,她发现她找回了她的端庄。

最后,我知道她要讲什么了?!就是在一切平凡和悲苦之后,她在她的诗里找到一个极乐世界,那是她心中的精神上的一个静谧的诗意世界。这种诗意感受和她的外表没有关系,和她的横店村也没有关系,只和她的丰富内在共生共息。

 

于是这个周日的下午,我放弃了去林间散步,放弃了去拍花花草草,放弃了阅读詹姆斯.乔伊斯,而把一个下午都用在找她的诗,读她的诗,和想她的诗上。我想她值得我把我的常规的周末来做一些小小的更动,那怕停顿。

 

我喜欢她下面这几首,一并抄来给你看:

《我爱你》

巴巴地活着,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
这些美好的事物仿佛把我往春天的路上带
所以我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
它们过于洁白过于接近春天
在干净的院子里读你的诗歌。这人间情事
恍惚如突然飞过的麻雀儿
而光阴皎洁。我不适宜肝肠寸断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
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
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
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

 

你看,她每天打水,煮饭,按时吃药。你看,她每天耕种、泡茶、读你的诗。可是爱情却在她的心里变成了一把花锄,她一直小心翼翼地用它来翻动春天。可是因为自觉卑微,她成天提心吊胆。她怕自己太矫情,所以她不说白雪、不说飞鸟、不说思念,不说爱你,只说稻子和麦子的差别。所以,你看到了没有?诗人的心多么脆弱,多么值得我们去怜惜!

 

《岔路镇》

我还是早到了。在你中年这一劫上, 埋好伏笔
这陌生的小镇,落日沉重
随着你的接近,风里涌动着故乡的气味
嗯 ,我就是为了找到故乡才找到你
旅馆门前的秋色里,向日葵低垂
我一直设置谜语,让你不停地猜
让你从一朵向日葵里找到最饱满的籽粒
人生悠长
你一次次故意说错答案
我们走了多少岔路
于这晚秋的凄清里,才巧遇
我已准备好了炭火,酒,简单的日子
和你想要的一儿半女

 

在猜了多少谜,走了多少岔路,在多少次肝肠寸断之后,她才在一个旅店门口偶遇了那个故乡般的男人。那时候她说她都准备好了,包括他要的酒,他要的日子,和他要的一儿半女。这难道不是一个爱情中的女人能奉献并期待的一切吗?

 

《打谷场的麦子》

五月看准了地方,从天空垂直打下
做了许久的梦坠下云端
落在生存的金黄里
父亲又翻了一遍麦子
——内心的潮湿必须对准阳光
这样的麦子才配得上一冬不发霉
翻完以后,他掐起一粒麦子
用心一咬
便流出了一地月光
如果在这一打谷场的麦子里游一次泳
一定会洗掉身上的细枝末节
和抒情里所有的形容词
怕只怕我并不坚硬的骨头
承受不起这样的金黄色

 

呀,你看!在她的诗意里,麦子是怀着梦想在五月里掉到金色打谷场里的,而她准备在麦子里游一次金色的泳,那么,要洗掉的是什么?原来要洗掉的是所有的陈词滥调。

多么令人惊讶的想象!多么纯静朴素的文字!

 

正像她说的,诗是她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一根摇摇晃晃的拐杖。我想我是理解她这句话的。对于羸弱的人,拐杖是用来帮助我们过每一个风雨飘摇的日子的。是要用来帮忙去井台打水,去狭窄的厨房煮饭和去隔壁的药店拿药的。就像诗,是心里的一根拐杖,需要它来帮忙将家门口每一个没有花园的日子过得同样的春暖花开,是要将阳光想像成菊花,是要将自己想像成稗子,是要将心爱的人想像成故乡,将打谷场想像成金色泳池的。然后,因此,让自己秘密地端庄起来。

虽然弱小,虽然孤单,但是余秀华却凭借她的诗,同样地找到了端庄!

我想我是喜欢她的诗的,所以我愿意静静地等她的诗集出版,然后买一本来,静静地读一读,就这样陪伴她的秘密,静一静,或许就好。

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子衿

子衿 子衿将将 2016-04-05

 

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

子衿

 

我非常喜欢“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这句话,所以将它当做我的个性签名。这句话在我心中存放了好多年,带着诗意、激情、梦想、勇气,还有很多精彩的东西,一并在心里放着。但是,说真的,我不知道这句话确切地从哪里来,是抄来的,篡改的或是自己杜撰的?

但是我很记得好多年前,很偶然地看到大学时代最崇拜的刘擎老师写《革命之路》的影评。《革命之路》我刚好是看过的。讲的是一对50年代美国中产阶级的夫妻,厌倦了没有激情的平淡的生活,力图改变。某一天,一拍即合说离开美国,全家搬去巴黎,于是兴冲冲地做准备。可惜的是,在一段时间的搬家狂热消退之后,丈夫畏缩不前了,而妻子自杀了。

刘老师在他的影评中用他一贯的思想家的维度很深刻地阐述了“安顿”与“逃离”的围城效应。在文中他很不起眼地提及了“深度探索生活的诗意”这个概念。但是这个概念从此像刀子一样刻在我的脑子里。几经变形,大概就成了我的版本“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

可贵的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力图为实现它而在不断地思考和努力。

上网搜索过诗意的定义,说:诗意,是一种美感的意境。这种定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虚晃一枪的,其实就是没有定义的意思。于是干脆自己去傻想,想来诗意大概是指让生活变得美的物件、情境或感觉。

曾经臆想过诗意的生活,是臆想的。我可以这样简单概述给你听:那是一个早春的星期天,早早起来焙烘松饼,又从户外剪了一枝玫瑰放在餐桌上,然后放了古典音乐当背景。可爱的女儿在琴声中享用新鲜焙烘的松饼。然后我开车带她们去天堂一样的皇后公园看樱花。中午就在一棵盛大的樱花树下铺起红白格子的餐布野餐。我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中象云一样的淡粉花朵缓缓落下,听着孩子们在树下快乐的奔跑。傍晚回家,系上围裙,做了一份怀旧的故乡的米糕…….

诗意吗?听起来,有一点,因为里面有一些诗意的元素,比如名词玫瑰,音乐,樱花,比如动词烘焙,赏樱,仰望。而那天的实际情况是:早饭的时候,音乐刚开始,女儿打翻了牛奶,我费了好长时间清理干净。开车去公园的时候碰到“地狱天使”的飙车党的游行,我被迫紧张地绕道。到了公园刚看了一会儿闲云就下雨了。匆匆赶回家做米糕,做好的米糕吃了一口居然是咸的,查看一下,原来配了方的米粉中是加了盐的…….

生活的诗意才刚觉得要开始,就被细细碎碎的鸡毛蒜皮覆盖了,我黯然神伤。所以我想:诗意的元素比如玫瑰和音乐,诗意的行动比如仰望和野餐是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诗意的,但是因为这些是物质和动作的,所以注定了它们是临时的相对的,所以原理上看来绝对的诗意是不可能的。于是悲观地结论说生活中的诗意可以短暂存在,但是绝对的诗意是没有的。

后来,又搜索了词条“生活的诗意”,想看看别人怎么看待这个概念。当时前几个搜索结果说这是一个高考命题作文,我浏览过几篇,写得无不牵强附会。后来找到冯骥才的文章,他说生活的诗意存在于阅读中,这句话让我怦然心动。阅读如果说是做一个美梦,那么美梦就应该就可以带来诗意。这似乎为我找到了一条出路,我长舒一口气。

好像也确实是这样的-阅读是一条通往诗意的路径。

我看托马斯.沃尔夫的书,他写抽烟时的感受美妙得惊人。他这么写“他渐渐地跟美丽的尼古丁姑娘亲近起来,她像可爱的幽灵缠在他的脑中,把她娇喘的香气留在他的鼻孔里,她的富于刺激的香吻留在他的嘴唇上。”看,写得多美!就是抽烟这件事在他的笔下也变得温柔缠绵!阅读就是这样,我们通过作者的文字感受到了诗意。所以为了寻找诗意,我阅读,也因为阅读,我常常感受诗意。

有天晚上我看书,是卡缪的,看他写地中海的阳光。卡缪是绝不煽情的,一字一句干巴巴地,只想让你感受生命的毫无意义。但是我居然用自己的想象,体会到了他书中和煦的风,温暖的阳光,蔚蓝的海………然后真的,好像是自己徜徉在地中海的阳光海滩中一般……于是我就想:诗意的感受未必要一定读诗意的文字,诗意原来也可以被书带领,然后加上丰富的想象自己寻找到的。就是说读者甚至可以比作者更感受诗意。这是又一个我的思维跨越!

但是,再看下去,主人公居然被眩目的阳光烤昏了头,居然误杀了一个人。对于卡缪,存在本生就很荒谬,更不要说存在什么绝对诗意。因此诗意转瞬即逝,我得陪他去坐牢。所以我又结论说阅读是可以存在诗意的,但是它同样不能保证诗意的长存,不能保证绝对的诗意。而且这种诗意有它的局限性,因为它无法放置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亦步亦趋,因为我们不可能边拿着书边来煎胡椒小牛排。所以绝对诗意还是做不到的。

后来一段时间,我看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流年》。慢慢我又想:生活的诗意是否存在于对过去的追忆?因为通常,人们在回忆过去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成为一个诗人,他会自动涤荡掉往事中的许多尘土,然后让回忆的天空碧空如洗,让回忆的溪水清澈无比,于是诗意便会呈现。比如你忘掉了那时的你差一点被水淹死,被毛毛虫刺痛,被树皮刮伤,你全忘了那些,你只记得童年的时候你去捉过泥鳅,想起你去网过知了,想起你去爬过树,你觉得那时候好美,好诗意,不是吗?于是你对着那时的岁月沉湎并微笑。这就是回忆给我们带来的诗意。但是同样的,回忆中产生的诗意还是只在回忆里,进不来我们当前的日常生活。我们不能在天天在回忆中拖地板啊!

再后来,我开始学习写作。有时候心绪不宁的时候,我会想办法写出来,写出来了,心就会平静一点,我觉得写作这件事很好,但是用它来寻找诗意,我却未曾想到。它的起因说来好笑。那时我开过一个个人网页,我的网页设定了密码,因此只有三五知己才能进来,看看我的文章,大家聊聊天。

那天听传言说Google不会退出中国,于是我写了一则短评:

“Google不退出中国,我觉得非常奇怪。Google一个自由思想的领导者会那么在意它的1%财收?而放弃它的自由的精神?另外,明明中国不需要你,中国有百度,就像中国不需要电影《阿凡达》,因为中国有自己的《孔子》一样。既然拍了《阿凡达》,就该懂得入侵他人领地是野蛮的,钉子户最终会赢的!

所以我看Google不向中国道歉,也要向我道歉!”

这是一篇本来自认为诙谐的短文,只是为了显摆活跃的思维,当然也依稀感叹时事。却触发了一场很激烈的有关爱国主义的争吵。最后用“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也无法收摊,大家还是争吵,最终一气之下,我关掉了网页,切断了跟好几个老友的联系。

在好几天的闷闷不乐之后,某个午后我坐在椅子上抬头望天,突然脑海中出现如下的画面,让我进入到以前不曾理解的昆德拉的“隐喻世界”:

“那是一个茂密的丛林,有两辆火车在平行的轨道相向而行,在某个林间小站短暂停留,于是两辆火车短暂相遇了。火车上的乘客都通过车窗看到对面火车上的乘客,议论纷纷,说对方走错了方向……

这时,有一只小虫悄悄爬出窗外,小心翼翼越过铁轨,轻轻爬上柳枝,裹好褐色的树皮,吐出一根丝线,将自己吊在树枝上,在风中轻轻摇晃……空气中淡淡的草香,细细的虫吟……

于是一切都进入了隐喻。火车进入隐喻,铁轨进入隐喻,小站进入隐喻,丝线进入隐喻,树皮进入隐喻,小虫进入隐喻,包括马上要来捉虫的顽童,一切都进入隐喻……”

我把这个画面写下来之后,觉得绝美,让我进入到了一个隐喻的世界。世间的纷扰纷纷后退,然后以另外一种安详的姿态呈现……然后我变得快乐极了。然后我知道隐喻是一个绝好的办法,让我的喜怒哀愁裹上一层薄纱,若隐若现,因为朦胧,这个噪杂的世界在我眼前呈现出诗质。

到后来,再进一步地,我练习将自己的生活全部退入隐喻。怎么弄呢,方法很简单,你看,我只要用第三人称“她”来看待我的每个日常际遇。

我出门上班,我心里想着是“她”出门上班去了,辛苦工作这件事就变成“她”的了,我成为一个隐蔽的作家,尾随我自己这个主人公跨入外部世界。于是我不但不觉得生活辛苦,而且觉得生活充满了意味。我伤心的时候,我想着是“她”伤心掉泪了,于是伤心是“她”的,我又被隐蔽了起来,只是告诉自己是自己的主人公受伤了。这样,我和“她”就隔起一块隐喻的纱帘,永远像一个作家和他的主人公如胶似漆地在一起,而且我们彼此理解!于是是我们快乐,我们伤悲,我们一起体会生活,记录生活,连带寂寞都不会有了。

就这样我让我的现实世界靠隐喻完全转换过来,于是我的世界就变成了一个绝对诗意的世界。

当然,偶然还是“我”会兴奋、会愤怒、会伤感或者悲伤,但是我知道很快我就会将它转换成她的,将这一切变成她的兴奋、愤怒、伤感或者悲伤,而我又躲在隐喻的后面,享受生活的诗意。如果修炼成功,习惯于时时刻刻做这种人称转换,那么诗意就是绝对的了。

到此,我想我基本完成了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的可行性论证。

最近我化了一点时间了解了一下萨特。很有趣地看到他论证他所谓的人都是绝对自由的理论。他的绝对自由的意思不是说你自由到可以自由选择做女人或男人,而是在被选定的性别中你有选择如何面对它的绝对自由,就是在可能的限度内向你的目的去做谋划的自由。我有点同意他的说法。

所以这也可以用来鼓励我自己追求绝对诗意这件事的勇气。我所说的绝对诗意不是真的做到了生活的绝对诗意,而是说我们可以绝对自由地追求绝对诗意,可以绝对自由地为此做谋划。所以我还是可以说我在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

刘老师说我们永远要面对“平平淡淡才是真”与“轰轰烈烈才是真”这两个至理名言,就是说我们总是会在“维持现状”和“革命”这两条路中徘徊。刘老师也不很铿锵地指出了第三条路:在平凡中眺望远方的巴黎,反观此刻的庸碌与乏味……

但是我的版本是铿锵的:诗意虽然永远逃不脱庸俗的魔掌,但是隐喻却是诗意的柔韧翅膀,让绝对诗意成为可能,相信我!

生命中无法承受之昆德拉—-子衿

子衿 子衿将将 2016-04-17

生命中无法承受之昆德拉

子衿

只有两位作家,我看过他们所有的书,一个是张爱玲,另一位便是这位昆德拉。
张爱玲写爱情居多,而昆德拉的书却涉及了生活的很多层面,爱情,亲情,道德,责任等等……似乎他有能力分析透每一种人,每一种人性。好像我们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个小心机他都了如指掌。

他讨论最多和最终极的问题莫过于生命的轻和重,莫过于人生的玩笑和认真。

比如他写阿姆斯特丹的古老教堂:“街道的这一边是鳞次栉比的房屋,第一楼的橱窗后面,所有妓女都有一间小屋和豪华大椅,她们只穿了了胸罩和短裤裙,挨着玻璃窗坐着,看上去像无聊的猫。街道的另外一边是建于十四世纪的巨大歌德式大教堂。妓女的世界和上帝的世界之间,街道散发出尿的臭气,像一条河分割着两个王国。”

你看,他将上帝和妓女放在一起写,上帝在这边,妓女在那边,中间隔着一条尿臭的街道!这就是他看待世界真善美、假恶丑的独到之处。让人搞不明白他在赞扬谁还是批评谁,让人分不清上帝和妓女孰轻孰重。字里行间调侃戏虐,但却弥漫着沉重的感伤。

读这样的文字,总要在心里轻笑,过后又有一片伤感的乌云盖过来。然而这种伤感又让我觉得很过瘾,很痛快。

于是我就想了,抽烟的感觉大概就是这样的吧:抽呢知道对健康无益,但是不抽呢,在别的东西中又找不到这样的好滋味。因此,也理解了戒烟为何如此难!那么戒掉昆德拉就难上加难!

又一次看昆德拉的《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多年以前很辛苦地看过两遍英文版。每次看,都有不同的发现和感受。因为其中有很多哲学命题,都夹杂在了几个人物和故事里。像复活节藏在草地里的诸多彩蛋,一个孩子要是只是在草地走一遍,可不一定能看到全部。
看了几遍之后,慢慢才明了原来昆德拉在书里布下了他思想的天罗地网。

《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从尼采和哲学家们讨论不休的一个哲学命题-永劫回归开始。他的观点是:如果生命可以重复回归(return),那么你现在的每一步每一个选择都意义重大,因为它决定了你以后来世的每次生命,他们不断要被复制,被重演,因此此生你将沉重无比;相反地,生命如果不会重复回归,那么你这一生根本轻如鸿毛,因为现在的每一步每个选择都不会影响前生,也不会影响来世,所以完全可以不负责任,完全可以随意妄行。那么因此,你此生就活得轻松了么?结果是同样不能!因为它将导致道德的深刻堕落,因为一切都早已被预先谅解,被允许!

这听起来多难理解!于是,他开始给我们讲托马斯和特里莎的爱情故事。

托马斯,他相信生命只有一次,是无足轻重的,所以他玩世不恭,像一朵闲云,一只野鹤,卷卷舒舒,飞飞停停,全凭兴之所至。尤其对于爱情,他否定忠诚,他不要求别人的忠诚,也不对别人忠诚。

特里莎,她却相反,将生活看得很认真。她相信爱情和忠诚,相信灵和肉的完全统一,彻头彻尾信奉一夫一妻。

这两个人相遇,真是纯属偶然。托马斯是个离了婚的外科医生,因为代替另外一个医生出诊,他到了特里莎的偏远小镇。由于等火车,他在旅馆的小餐馆用餐。他要了一杯酒,刚好特里莎是招待,她送了他一杯白兰地。一个小时后,她刚好下班,他刚好要去火车站,于是她送他去火车站。十天后,她去布拉格看他,巧的是她刚好在他的居所流感发烧了,只能呆了一个星期。后来,她就从小镇搬来和他同住。没多久,这两个人还结婚了。

虽娶了特里莎,但托马斯仍不改风流成性的习性,还是不断地外遇和外出幽会。对于他来说,灵和肉是可以完全分开的。同别的女人幽会好像是一个男人有踢足球的业余爱好,哪个男人只因为喜欢踢踢足球而忘了老婆的?当然踢球的当下会暂时忘掉,但这和爱不爱特里莎没有关系。他无法理解为什么特里莎那么在乎他喜欢“踢足球”?

我还有另外一个比喻大概也可以来描述托马斯。他大概觉得她和特里莎是两个星球,大方向是他围绕特里莎运行,但是他为什么不能再自转几下,和别的星体打打照面?

对于特里莎呢,就很不同了。托马斯是唯一和她身边那些小镇上的人不同的人,她觉得托马斯是唯一一根可以将她从肮脏的环境中吊走的绳索。既然抓到了绳索,她就不想松手,再掉回原来的地方。所以她一心只沉重地跟着、爱着托马斯。要说体育活动,她只玩一对一的单打,要说星球,在她的宇宙里只能放得下两颗星,她一颗,托马斯一颗,而且只能互相凝望。

当她不断发现托马斯同别的女人幽会的证据,就是不断发现托马斯还和很多别的女人打球,还发现有别的星体,和她一样大小地在托马斯周围,这让她陷入深深的忧虑和苦闷。最后怎样呢,她变得老做噩梦,梦见她被埋在坟墓里,眼睛里都是泥土,什么都看不见了。托马斯却离开她和别人去寻欢作乐。过一段时间来看她,问为什么她这么苍老了,其实她是想他想得从他离开后就没睡过才这么苍老的,可她说不出口。可是托马斯见状却说:你看起来这么累,那还是再休息一下,我过段时间再来看你。于是因为托马斯不陪她她睡不着,所以看起来累,但是托马斯看到她累,就要离开她让她休息……这样循环往复找不到头的一个死扣。她的生活沉重到要每次流着汗从这样的梦中醒来!她觉得快要窒息了,最终她决定放手。她留了封信给托马斯,说她不想成为他的负担,回布拉格了。爱如果沉重得成了负担,那不是就离题万里了吗?那么离开他,她便轻松了吗?显然没有!她做任何事只是想阻止自己再去找他,再去想他!没有了托马斯的她居然魂不守舍!

托马斯呢,和特里莎在一起的时候,老是要对特里莎撒谎,老是要安抚特里莎,特别是要一次又一次地听她讲这么恐怖的梦境,听完了还要尽力安慰她,这让他觉得疲倦。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太沉重了,重得都快要被压死了。可是某一天,特丽莎走了。没有了特丽莎缠绕的托马斯,又觉得每天的日子没有了牵挂,太空虚了。他像一个气球,轻飘飘地,慢慢地着不到地面了,然后越飞越高,要飘浮得失去踪迹了。于是,他又突然觉得轻得不可承受了。所以在特里莎离开之后,他千难万险地又去找她。

于是他们又一同生活了多年。最后由于车祸,两人一同丧生山崖。

这样的故事不好说写得好或坏,但是却很有趣,让我们看到生活和爱情态度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如何奇奇怪怪地纠缠在一起,轻轻重重地不平衡地构架起了一座我们称之为夫妻的广厦。

关于轻和重的对立和不可分割,昆德拉还写到了斯大林的儿子,非常有意思:

斯大林的儿子,被关在狱中,和几个英国兵在一起,英国兵因为不满意他总是不弄干净粪便,弄得卫生间很脏很臭,他们不断要求他清洁。可是他是谁呀,他可是曾经的斯大林的儿子!他可不愿意老是被他们围着,整天谈论无足轻重的粪便。于是他要求看守监狱的军官来调停。军官更觉得为粪便的事立案,无聊,也不理他。最后,斯大林的儿子受不了这种不可承受的轻转化成的重,奔出牢房,撞触监狱的电网而死掉了。

可是他的死并没有将他和粪便分出轻重来。一边放着粪便,一边放着斯大林儿子的天平指针一动也没有动。为了讲道理将故事写成这样的,也只有昆德拉。

昆德拉还说起了贝多芬,我要说给你听。说有一回贝多芬去向朋友讨50佛林的欠债,朋友问说:非如此不可吗?贝多芬说:非如此不可!。同样的几个字因为不同的音调而有了不同的意义,这让贝多芬觉得有趣,于是这他用了这几个字的音调谱了一个弦乐四重奏。其实四重奏本身只源于一个好笑的灵感,可是后人却没有把它当笑话来对待,而是把它当作对生活的严厉拷问:我的生活非如此不可吗?然后有人严肃而又决绝地回答:是的,非如此不可!

所以我们又一次把一个玩笑看得太过认真了,把轻的东西看得重了。

就像昆德拉自己说:轻重是一对神秘的对立。

昆德拉把这种对立解剖得非常清楚。其实一本书只讲这一个概念就了不得了,可是昆德拉却讲了更多。

在托马斯故事里,我们还可以看到昆德拉对另外一个哲学命题的阐述:偶然性和必然性。

昆德拉在文中一一列举了让托马斯和特里莎相遇相识的偶然因素。

如果托马斯的同事不是临时病了,要不是离火车离开还有一会儿,要不是那天特里莎刚巧在咖啡馆当班,他们要不是一个要去赶火车,一个又刚好下班,要不是特里莎来看他,又刚好在他的寓所病了一个星期……这两个如此不同的人又如何可能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但是换一个角度,这就是必然,要不然怎么有那么都偶然因素都在为那个同一结果而一致努力?也就是说因为有太多的偶然性在起作用,所以让结果看起来变得很必然,变得“非如此不可”。

我想到那枚被抛起的高尔夫球,草地那么大,我们不知道它会落到那片叶子上,但是只要有人发了球,它又一定会落到某片叶子上。落到那里呢,其中有很多偶然的因素,比如发球人的用力程度,发球人的腰有没有在很好的状态,球飞起的高度,户外的风速等等好多的因素。草地上的每片叶子都在等待被偶然所击中。但是当我们分析清楚了每种因素是如何对球落地起影响的,那么在这些合力之下,其实球落在哪片叶子上又是必然的。

生命中很多契机和高尔夫球一样,也许只是一个具备必然性的偶然性事件。所以对这整个似乎无法操控的偶然事件进行严肃思考就显得太较真了。所以昆德拉说:“我们一思考,上帝就发笑。”上帝不过随意丢了一个球!我们却要那么认真地去等球、捡球和思考!所以我们生活得何其沉重!

谈了这个偶然性必然性的哲学概念之后,昆德拉可以结尾了吗?不,他还有很多概念要谈。

不得不要提昆德拉在书中提起的两个非常有意思的概念。它们让我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变得很警觉。

比如媚俗。昆德拉这样说:媚俗有两滴眼泪。第一滴眼泪说:能看到孩子在草地上奔跑,真好!第二滴眼泪说:能被看到孩子在草地上奔跑而感动真好!正是第二滴眼泪让媚俗成为媚俗。

难懂吗?其实很难懂的,但我觉得有趣极了!我一直想为媚俗找个同义词来说明它。比如俗气,比如献媚,可是又不是俗气和献媚。它好像更接近矫情和作秀。你如果发现周围事物的美,只是单纯的去欣赏和陶醉,这是你单纯的审美,一点关系都没有,昆德拉不会为此嘲笑你。但是进一步地,如果你为自己能发现这样的美而感动,那就是媚俗。昆德拉要嘲笑的便是这种进一步的情感泛滥。我们的媒体和政治人物常常是玩弄媚俗的高手。他们用这个叫媚俗的伎俩来收买观众的同情和眼泪。比如,主持人在采访和讲谈中自己声音哽咽,当众落泪,那便是媚俗中的矫情。政治人物当着媒体镜头拥抱一个孩子,那便是媚俗中的作秀;大家在游行队伍中,为群体性的激情热泪盈眶那就是媚俗中的滥情。

按照昆德拉的意思,媚俗是任何政治运动的美学理想。

看看,就连这种人类心机昆德拉都发现出来,拿来深刻解剖,想想他真是可怕!

比如暗喻。昆德拉是一个剖析暗喻的高手。

他认为人和人之间的相识是有暗喻在起作用的,比如一本书,一幅画,一首音乐。当两个陌生人都对某个暗喻有触动的时候,就是对上了接头的暗号,就会自然而然地觉得互相亲近,这个暗喻就会催化和加速两人的相识相知。

比如特里莎去布拉格看托马斯的那天,腋下夹了一本书:《安娜卡列尼娜》。昆德拉认为这本书是一个暗喻,是代表同类的一个接头暗号。所以当托马斯看到特里莎拿着书,马上暗号就对上了,就不知觉地一径通向了特里莎的怀抱。

后来,托马斯又因为了另外一个暗喻无法遗弃特里莎。昆德拉这样写:“特里莎是个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蓝里顺水漂来的孩子,而托马斯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他怎么能够让这个装着孩子的草蓝顺流漂向狂暴汹涌的波涛?如果法老的女儿没有抓住那只装有小摩西逃离波浪的筐子,世上就没有《旧约全书》,就不会有我们今天所知的文明。多少古老的神话都始于一个营救弃婴的故事!”你看,多妙的暗喻!托马斯以为自己是在营救弃婴呢,而且可能是另外一部圣经的刚要开篇!这让汤马斯在没有意义的生活中突然发觉了意义,所以他觉得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特里莎。

但是托马斯也因为暗喻而陷入政治漩涡,因而从医生降职到洗窗户工人,最后成了农场的司机。这个暗喻源于一个希腊神话。

有没有听过我讲过希腊神话?有没有听过俄狄浦斯的故事?说俄狄浦斯是一个被遗弃的婴孩,被波里布斯国王收养,长大成人。一天,他遇见一位显贵官员沿着山路骑马而来。一场口角,他竞把那人给杀了。后来,他成了伊俄卡斯达王后的丈夫,当了底比斯国的国王。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在山里杀的人就是自己的父亲,而与他同床共枕的竟是他母亲。由于他杀父娶母的罪孽,命运之神降灾于他的臣民,他的国家瘟疫蔓延,人们痛苦不堪。俄狄浦斯得知自己正是灾祸之源,便自刺双目,离开底比斯流浪而去。

托马斯,这个小知识分子,喜欢上这个神话。于是用这个神话来讽刺执政当局,他责怪当局将他的祖国治理得如此贫穷,而且还落入了苏联之手。他在文中嘲笑道:执政者难道不该有俄狄浦斯的勇气对现状负责,也刺瞎双眼吗?

在一个言论自由的国家里,这不过是一个小知识分子的小小即兴玩笑,本来轻如鸿毛,可在当时,他却遭到了巨大的责罚。他被迫放下手术刀,成为一个擦窗户的应招工人。

从俄狄浦斯的暗喻故事,昆德拉让小说重又回复到关于轻和重的主题。生命中无法承受重,也同样无法承受轻!生命是个无法承受的玩笑!这便又回到了昆德拉反复咏叹的主题。

了不起的是在一本小说里将那么多精深的哲学概念放在一起,互相穿插、陪衬,非但不觉得乱,反而趣味倍增,他完成了他的小说像音乐一样的多重奏。这就是米兰昆德拉!

张爱玲在小时候喜欢一个作家(我忘了他的名字。),写文章说:我要快快长大,长大了可以嫁给他。我也曾想过嫁给昆德拉!而昆德拉在书里借助主人公的口说他很讨厌女人喜欢这个那个名人,然后想着爱他,嫁给他。你看,原来这样的心思也早已被预知,早已被嘲笑!

这个生命中无法承受之昆德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