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当一份哀悼,给过往的岁月和人们-子衿
人生若只如初见
子衿
我迷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看到夕阳透过窗玻璃淡淡地照进来。紧接着一阵剧烈的疼痛压倒我。疼痛的唯一好处是让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已经很长的日子了,只剩下疼痛的躯干躺在白色床单上,象一根枯枝漂流在时光的河流之上,任何时候水流一打弯,就拐入岔道,再被岸边的垂柳遮住,就任什么人都看不见,那就是死了。我非常清楚这件事,而我已经无力求生。死亡这件事早就注定了,来的时候就来,谁都逃不了。所以每个夜晚我睡下,总觉得就不再会醒来。因此每天到这时候看到夕阳,就仿佛在谢幕,我低头鞠躬,幕布慢慢合拢来……
余光看到床头的书,是她的新书,今天刚寄到。洁白的装帧和她本人的的气质一样,纯净得不容杂质。这么多年了,每想起她总是觉得无法平静。经不起这么多年一遍遍地想,她的面貌一点点地淡,最后好像只剩下一抹笼统的笑嫣,一股芬芳。
看着她的书静静地躺在床头,我仿佛又听到了她的声音,又看到她的容貌,她又一次在我心中涌动起来 ……
认识她,是二十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刚成了家,被单位保荐在上海,读在职博士研究生,还担任了研究生会主席。她在读本科二年级。
和所有星期五的夜晚一样,我和几个室友一起打牌。她和另外一个女生来敲门,说找我的室友东借英语书,我只应了声说东不在,头也没有抬继续打牌。她走的时候狠狠留下一句话:谢谢你们,原来研究生就是这样招呼客人。我这才抬头看她,刚好迎上她税利的蔑视的眼光,这是我此生从未见过的凶。我突然发觉凛冽原也可以如此地美。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对让我撞头的墙,我一定要看个究竟。所以我开始从东那里打听她的消息。知道她原来不但书读得好,而且文章写得好,还是校广播台的编辑。只是听说她也骄傲得厉害,跟那个男生都不往来。这更增加我要认识她的愿望。
一天在校门口的传达室看到电报栏有她的名字,如获至宝,因为可以有理由给她广播台打电话。她听到我自报家门,显然很吃惊,过后就淡淡地说:谢谢你,我知道了。
东告诉我她和她的好友都非常喜欢打乒乓球。于是我就怂恿东找她们来研究生活动室打乒乓球。其实我不太会打乒乓,因此在她们来之前,我刻意苦练了一阵子,总以为对付她那样瘦弱的女生总没有问题。可是没有料到她们打球打得很不错,反弄得我狼狈不堪。她们当然还是取笑我,笑到弯腰。
一个星期三晚上,我很晚才去食堂吃饭,意外地遇见她,问她怎么这么晚才吃饭,她说做节目,星期三通常都比较晚。
因为想遇见她,因此接下来的星期三我都故意很晚才去食堂吃饭。果然,我又看见她,她穿着白色棉布的连衣裙,买了饭,翩然走过来,她没有看见我,独自靠窗口坐下。她刚好侧对我,我可以看她的侧影。她看起来刚洗过澡,长发湿湿地散落在肩上,脸色红红的,小巧的鼻子很坚挺,她看着窗外若有所思。我走过去,坐到她对面,她看到我,楞了一下。
我问:“这么晚,又做节目吗?”
她摇摇头说:“不是,因为看一本小说,所以晚了。”
我不敢吭声,因为我从不看小说,怕她追问我看不看书。她忽然直视我说:“有人说我应该读文科,我现在是在浪费时间。”
“那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我是很喜欢文学,可是我怕我如果用它来当饭吃,就不会真正喜欢它了。”
“所以你选择读不喜欢的工科,用来当饭吃?”我顺着她的逻辑。
她笑了一下。
“你为什么老是凶巴巴的?”看见她笑,我问。
“是这样吗?我自己倒不觉得。哎,可是我问你:面对一堆成天在女孩堆里混的男生,为什么要笑?”
“我刚刚看见你对我笑喔。” 我有点赖皮。
然后她又笑了笑,低头吃馄饨。
以后很多个星期三晚上,我都会在食堂遇到她。我想她知道这不是巧合。她开始跟我讲她刚看完的书。我向她坦白她我是个从来不相信小说也从不喜欢看闲书的人,可是因为她,我开始喜欢听故事。她显然很高兴听到我那样说。
接下来的周末,我便独自邀请到她打乒乓。再接下来邀她骑车去郊外。夏夜黄昏,循着花香,我们在近郊发现一片栀子花的农田,她兴奋极了。她摘了很多回学校,插满了我的一个放果珍的玻璃瓶,平时一个乱七八糟的男生宿舍顿时生机盎然,花香四溢。我都担心东要嫉妒了。
我也偶然去她的广播台陪她做节目。通常我都坐在角落里翻翻杂志,听听音乐。偶然她会放两张唱片,用那种老式的留声机,听起来或者咿呀咿呀,或者沉沉闷闷。对于她喜欢的东西,我都会留心观察。然后我发现留声机的音乐除了带来那种老旧的悠远感觉之外,而且它赋予音乐形式的美。当你放上唱针,在嘶嘶声里,开始等待音乐的开始,然后看着唱针缓缓滑动细细的腿,在密密的纹路中前行,像一个芭蕾舞者在时光的走廊里悠然漫步。我告诉她这种感觉的时候,她惊喜地看着我,眼睛出奇地明亮。
一次她坐在书桌前,给背后的我念一个《读者文摘》上的笑话。可是那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然后我编派她,说我有个朋友喜欢讲笑话,可是那个笑话讲完了,谁都没笑。她转过头来,看她先是一愣,然后反应过来是我在取笑她,她马上站起来冲过来要打我。然后我抓住她空中的手,她低下羞红的脸。
现在想来,那种时光是如此的快乐、幸福和美好,如诗如画。而且,我都开始学写诗了,发现写诗其实并不难,只是想办法把心里的某种强烈感受揣摩透,然后写下来。而且写下来之后,人会觉得很轻松。当然我只是自己悄悄涂鸦,不曾给她看过。
可是这样的日子没有很久,她终于知道我已经结婚的事。后来才知道是东告诉她的,因为东说我们两个都太优秀,他不希望看到我们都毁了。
她从此拒绝和我说话,更拒绝和我见面。可是天知道,我真的不是想欺骗她,我只是怕我说出来她会离开我。而且另外我也已经忘了我远在他乡的妻子的存在。我满脑子里只有她。我可以确定我的第一次婚姻不是因为爱,只是到结婚的年龄,家人介绍了一个,又是市长的女儿,就结了婚。普通人的婚姻不过如此,所以他们要么不知道爱情,要么不相信爱情。而和她在一起的日子,才发现里面有魂牵梦绕的东西,我说不清楚,我想那就是爱情,而我遇到了。
连着几天看不到她,我又气又急,我有多少话要同她解释!最后,一个星期三晚上,我冲到她广播台,冲进她的录音室。其他人都回避离开了,让我们独自留下。
面对她,我没有了怒气,只觉得哀伤。我们彼此沉默,房间里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让我觉得更伤情。过了许久,她将音乐声调到很低,让我坐在她对面的录音台上,让我也戴上耳机,对着话筒,和她配合朗诵桌上的《简爱》的台词。于是我们一起录制了她主持的文学节目。
罗切斯特(男):你,到底出来了。你一个人关在屋里苦着自己,一句责怪的话也没有?没有!用这个来惩罚我?我不是有心要这样儿伤你,你相信吗?我说什么也不会伤你!我只能这样!要全都告诉你,我就会失去你,那我还不如死了!
简爱(女):你失去我了,爱德华,我也失去了你。
罗切斯特:不。……为什么跟我说这个!加重对我的惩罚?简!我真尝够了!我生平第一次找到真正的爱。你不要把它拿走!
简爱:我得离开你!
罗切斯特:你怎么不听我话!
简爱:我不能在这儿,做你情妇!
……
然后听到她在话筒中的哭声,我也哭……
下面还有几段台词:
简爱:你跟我都无法选择。都无法选择。人活着就是为了含辛茹苦。你会在我忘了你之前先忘了我。”
罗切斯特:你简直把我说成个骗子!走吧!走吧!如果你把我看成这样的人!…… 简!等等!……等等……。别急于决定,等一会儿,再等一会儿……。
可是这些台词我和她都无法完成。
……
我,一个重来不读小说的人于是成了一部小说的主人公。罗切斯特比我幸运,因为他的简爱最后回到了他的身旁,然而我的简却从此一去不复返。
……
我艰难地拿起她的新书,书名是:《人生若只如初见》。
我突然觉得晕眩,两眼发黑。于是我闭上眼睛,将书抱在胸前。我知道我们的故事一定在书里面,一定在里面。
记得在我得病以前,老朋友问我:“老吴啊,你现在企业这么大,你还想要什么呢?”这样的问题听过了,我只是笑笑,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不能说。其实这问题我早问过自己很多遍,而我心里也早就有了答案,只是那个答案像一朵太多刺的玫瑰。
今晚,我也许真要谢幕了,真要和她永别了。记得谁说过:每个人都会带一个谁都不知晓的秘密入土。而我也有一个,将陪着我在夜的最深处:人生如果能像我们初初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