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如此骄傲?
子衿
写书的人中有傲气的很多,比如李敖,他说:“中国五十年来五百年内,中国人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牛吗?牛!但是就机巧而言,我认为比不过尼采。你看看人家尼采写什么:
我为什么这样智慧?
我为什么这样聪明?
我为什么写出了这样的好书?
为什么我是命运?
看到这样的标题,我差点吓晕过去,尼采将他智慧、聪明已经当成了定论,他要做的只是分析为什么!
就是晕乎乎,我也坚持看下去,因为极度好奇:他到底在扯什么呢?看完之后却发现我居然什么道道都没看出来,只是干巴巴记住了这些标题。所以我觉得要么就是我太笨,要么就是尼采太敢吹!于是当下我就立志:什么时候我也要写一篇。怕什么呢?结果无非两个,一个是读者会觉得自己笨,另外一个结果就是读者觉得我胡吹。而这两个结果那个都不算太坏。
所以今天我也来写一写:我为什么如此骄傲?
我还什么都没说,大家已经笑死了:你买了几套房了?你开着什么车?你穿戴了什么名牌?你有几个高朋?你一周打几次高尔夫球?你出过几本书?你有几个粉丝?你是几零后?你颜值有几分?……
类似的问题可以问一千个,像屈原写《天问》,可以上天入地前世今生地问个遍。但是在我这边厢,就是被问十本《天问》的问题,我也不怕。我依然很坦然地说:这一切我什么都没有,这些问题每个我都拿最低分,但是我却不觉得自卑半分,我还是要写:我为什么如此骄傲?而这恰恰也是一个让我骄傲的理由。
我骄傲因为我读。多么幸运这么多年来我终于找到读书这么好的一个业余爱好。每天哪怕再忙,我也会挤出时间来看书。不读上几页书,好像这日子就无法翻过去。再细碎烦恼的日子,想到晚一点可以有书读,想到那时候烦恼都可以暂时丢得开,就心生期待。就像只要确定有一块奶油蛋糕在冰箱里为我留着,那么现在饿一点有什么关系呢?
读书给了我太多宝贵的东西。特别地读书影响了我看待物质的态度。
我写了《让大地感觉孤独》。其中我写梭罗的《瓦尔登湖》。梭罗虽然很清贫,而且他刻意清贫,但是他过得何其逍遥自在,何其有精神质量。他在书中写道:“一个诗人不拥有农场,在欣赏了农场上最珍贵的部分以后便离去。粗鲁的农夫认为他不过拿到几个野苹果。但诗人把农场入诗,农场的主人却经过许多个年头还不知道。须知这诗歌是一道最美妙的无形的篱笆,诗人把农场几乎全围起来,挤出它的奶汁,得到了全部的乳脂,留给农场主的只是脱脂奶。”
所以,梭罗虽然没有农场,但是他的眼睛掠夺去了农场的所有美景,变成诗意留在心里,然后他写下诗,诗成了他精神家园的篱笆,隔绝了外人,让他自己成了他诗意农场的农场主。而让看似物质富有的农场主只拥有荒芜的农场的空架子。所以如果有了诗意的眼睛和灵魂,没有大房子,大牌子,大车子,有什么关系呢?
上次在故乡,我去看一个朋友的豪华办公室,里面多的是字画古董。看到墙上一幅字,我觉得非常苍劲有力,里面有一股气韵和力量强烈地打动我,我就立在那里好久,然后他告诉我这幅字的价格。我随意问他:你觉得这字好在哪里?他笑笑:这书法家有名呗。我当时心里想:这种字画放在他这里真是糟蹋,因为他根本不懂它们。我虽买不起这幅字,但是看了一眼我便感染到了它的气韵,我便记住了它,它们也便留在了我心里。这样看来是不是我比他更内在地拥有了这幅字画?所以我怎么就穷了呢?和梭罗一样,我拥有乳脂,而他只拥有脱脂奶。
有一次坐朋友的豪华车外出,遇到塞车,他一直碎碎念碎碎念地怪前面、左右的司机不会开车,又怪政府在交通上投资少……看起来开着好车的他并没有觉得优越和安然。我心中窃笑,如果我开着我的旧车,遇到塞车,我一定是听听音乐,然后跟着音乐去万里游思。我的很多文章就是这样在车里构思、设想和推进的。车的主要功能是代步,是带我们远行,带我们游历。我开着普通的车,哪里又少游历了几个地方,又少看到了半点风景,又少了半点愉悦呢?
讲这么多,不是说有丰富的物质生活不好,但是物质生活绝对不是生活的全部内容,充盈的精神生活同样可以让我们对自己的生活驾驭自如。
我骄傲因为我思。很庆幸这么多年来我终于养成遐思的习惯,让我对我周遭的事物有那么多的感受和体会。
我写了《秋日午后》,因为温哥华的一抹午后阳光,让我突然怀念上海的旧日子。于是那个午后我像一快海棉慢慢地向往日的记忆池塘靠近,吸饱了过往的回忆之后,然后再回来用文字挤出旧日子的样貌来。这种体验让我喜悦。遐思就是这样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多的窃喜。
昨晚看乔伊斯的《尤利西斯》,看到他写:“邮轮依稀冒着羽毛形的烟。”我就停在那里不动了,因为心已经到了海上,看到了浩淼的海面,看到了移动中的邮轮,但是邮轮冒的烟到底会是什么样子,羽毛形的烟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在这种看似无用的遐思的过程中我品咂到了读书生活的滋味。
读书和遐思的习惯让我喜于孤独。
我本来就不是喜欢热闹的人,几乎是害怕和不认识或者不够熟的人群聚。看到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对灰背鸟的描述,让我为自己也喜欢独处而觉得自豪和骄傲。他写到一种看起来像鹰的在高空自由飞翔的空灵的灰背鸟,说:看起来,它在宇宙中没有伙伴-独自在那里运动,除了它嬉戏的早晨和天空之外,不需要任何人作伴。它其实并不孤独,可是它使下面的大地感到孤独。多么高远的意境!我愿意成为这样的鸟儿。
我骄傲因为我写。庆辛的是书香也终于以她本来的单纯样子充溢着我的感官,充溢我的日常生活,让我终于可以写出点自己都喜欢看的东西。我喜欢我写的《姹紫嫣红牡丹亭》、《佩玉将将》、《大卫王》、《寂寞萧红》。我喜欢自己写它们时候的痴迷模样,好多时候写到晚上困了都不愿意睡。
写作让我能静下来去细细观察和体会周遭,让我能更深刻地看到我周围的人和事,比如我写《大卫王》。我写了大卫之后,我发现我比原来更了解了他,更靠近他,我甚至就成为了他。
写作变成了我的点金术,我用它来将自己平凡的生活变得富有诗意。
我写《追求生活的绝对诗意》,在文章中我说:“写作让我将自己变成一个暗喻。如果我伤心了,我就写文章说:她伤心了。只是将我变成她,我的悲伤就过给了她。于是我只是一个懂得她的一个作者。”多好的转换方式呢?
最重要的是写作的理想让我觉得我每天的生活都充满意义。好像我被赋予了一项神圣的写作使命,我生来就是要观察和体会人生,要来写下我的人生感遇一般。虽然还未实现也未必实现,但我每天都在走在接近我理想的路上,这让我充满了力量。
一个女友喜欢做戒指。她买回琥珀原石,然后手工打磨,再根据每块琥珀的不同形状配上不同的托底,做成每个都不同的漂亮戒指。她说她原来很浮躁,自从有了这个爱好之后,她的心变得平静多了。而且她还有了个梦想要开一家珠宝店。我想她和我的状态完全一样。我鼓励她也鼓励自己:我们一直攀登一直攀登,但是一定是到达山顶之后我们才会豁然开朗我们到了终点,否则就是每天都在攀登。但是更关键的是,有爱好和梦想的我们每天都过得那么充实和充满希望,就是梦想实现不了又有什么关系?还有比每天都生机勃勃、充满希望的感觉更美好的精神状态吗?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我的版本是:我读,我思,我写,故我在。
这也构成了我的《读书将将》的三个部分:我读,我思,我写。借这本书,我向同好分享我的读书感受和生活感受。
也以此文作为我《读书将将》的自序。
我也将从这里开始我投稿的旅途。我一直不确定是否有编辑会看上我的文字,最终让我的书可以正式出版。我也不确定我的书最终是否可以遇到它适当的读者。但是我一点都不焦虑。也许喜欢我文字的编辑明天就会出现,喜欢我文字的读者明天就蜂拥而至,但是就是他们不出现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以用好多年甚至一生去等待,就是此生等不到又有什么关系呢?来生也可以。但是这些又都不重要,重要是我的努力和等待已经充实了我每一天平凡的日子,让我天天为自己骄傲!